
华尔街先驱报伦敦4月12日讯 国际海事组织(IMO)11日宣布,批准了《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件六的修正案草案,标志着全球航运业迈向净零排放的历史性一步。新框架将首次将行业领域的强制性排放标准与全球温室气体定价机制相结合,开启航运业“双轨制”减排新模式。
新框架核心内容:净零目标与碳定价并行推进
在英国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上,与会成员国一致同意设立一套到2050年实现全球航运业净零排放的强制性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总吨位超过5000吨的远洋船舶,这类船舶目前约占全球海运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5%。
新框架包括两大核心措施:
- 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设定逐年降低的全球标准,强制减少船用燃料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 全球碳定价机制:对排放超标的船舶征收费用,鼓励低碳运营。
此外,协议还提出设立“国际海事组织净零基金”,利用碳定价机制筹集的收入,为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减排行动方面提供支持。
根据计划,这套措施将于2025年10月正式提交国际海事组织大会审议,如获通过,预计在2027年正式生效。为期两年的过渡期将为航运企业调整运营模式、投资替代燃料与新技术提供时间。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与《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航运安全、安保及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和大气的专门机构,成立于1948年,总部设在伦敦。IMO致力于制定并推动一系列重要国际公约,以规范全球航运业的环境和安全标准。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全称为《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是IMO主导制定的全球性海事环保公约。公约主要内容涵盖防止船舶油污、化学品、垃圾和空气污染等问题。
附件六是公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针对船舶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进行管控,包括:
- 限制硫氧化物(SOx)和氮氧化物(NOx)排放,
- 规定能效设计标准(EEDI),
- 要求能效管理计划(SEEMP)。